重磅官宣!加拿大移民項目恢復前夕,CAQ突然發布新政策!
昨天,Montreal Gazette公布了一項魁北克移民法修正案,PEQ大變天!那么,新政策有哪些改變呢?
昨天,Montreal Gazette公布了一項魁北克移民法修正案,PEQ大變天!那么,新政策有哪些改變呢?
1. 學習類PEQ政策修改
魁省移民法規第33條規定改為:
部長根據魁北克經驗類移民計劃(PEQ),從以下人員中選拔移民:
(1)在提交移民申請之日前的3年內,從魁北克教育機構獲得Part II中A或B部分的專業領域畢業證或文憑,這些文憑包括:
(a)大學學士學位、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
(b)專科技術課程的文憑;
(c)900小時以上的??莆膽{證明;
(d)900小時以上的職業培訓文憑;
(e)900小時以上的職業培訓證書。
(2)自獲得上述文憑后,尚未在魁省另外開始新的學習計劃。
(3)外國人以及其配偶或事實上的配偶(如有)均須達到法語聽說中級水平(雙B2),即達到échelle Québécoise des niveaux de Compétence規定的7級或8級,或者根據他們的實際法語展示能力而定(村長認為此處可能指面試時的法語展示能力達到同等水平)。
證明方法有3種:
(a)通過標準化考試;
(b)根據《法語憲章》第35條規定,通過面試會談;
(c)成功完成至少3年的高等全日制學習。
(4)已完成至少900小時的全日制學習,或者獲得超過1800小時的畢業證書文憑的人,學習期間在魁省停留的時間,必須達到學習時長的一半以上。
(5)合法居留。
(6)沒有獲得有條件的獎學金(要求在學習結束后必須返回原國家)。
(7)學習項目時間多于900小時,但少于1800小時的人,必須在畢業后還至少在魁省有6個月的工作經驗,而且工作和所學專業領域相關。
(8)經濟財務狀況能自給自足。
2. 工作類PEQ修改
第34條改為:
部長根據魁北克經驗類移民計劃(PEQ),從在魁省以工作或參加國際青年交流計劃為目的以下人員中選拔移民,這些人必須符合:
(1)合法居留。
(2)在魁北克確實有全職工作(工作需要在該第28條規定的需求職業列表里)。
(3)已就業,且必須是:
(a)從事0AB類職業的人,在申請移民之前的24個月中至少有12個月在從事該工作;
(b)從事CD類職業的人,在申請移民之前的24個月中至少有18個月在從事該工作。
(4)符合國家職業分類和準入就業條件。
(5)符合提供錄用的特殊條件。
(6)所從事的工作不在Part 2的E列表里。
(7)所就職的企業不能注冊在外國國民(Foreign National)名下或者由外國國民行使控制權。
關于這一條,目前所看到的法條規定尚不詳細,經過查閱得知加拿大境內的人分為三類: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和Foreign National,大家如果有其他意見,歡迎交流。
(8)外國人以及其配偶或事實上的配偶(如有)均須達到法語聽說中級水平(雙B2),即達到échelle Québécoise des niveaux de Compétence規定的7級或8級,或者根據他們的實際法語展示能力而定(筆者認為此處可能指面試時的法語展示能力達到同等水平)。
證明方法有3種:
(a)通過標準化考試;
(b)根據《法語憲章》第35條規定,通過面試會談;
(c)成功完成至少3年的高等全日制學習。
(9)經濟財務狀況能自給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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